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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委巡察办】二届区委第四轮巡察向被巡察单位反馈的情况

浏览:34849次发布时间:2019-02-03 分享至:

 

  根据区委的统一部署,2018年10月至2019年1月,区委5个授权巡察组分别对关公镇、渔溪镇、区旅游局、万安乡、下八庙镇、区司法局、登科街道、区经信局、金汇公司、区史志档案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商务局、区科协、区供销社、区委统战部共15个单位党组织开展了巡察。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和问题线索进行了认真研究,区委书记专题会、区委常委会分别对问题整改和问题线索处置提出了严格要求。近日,各授权巡察组分别向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及领导班子成员反馈了意见,指出了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建议。各被巡察党组织诚恳接受反馈意见,表示坚决履行政治责任,严格按照区委要求,认真整改巡察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建区以来,15个单位党组织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不断增强“两个维护”政治自觉,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大决策部署,推动本地本单位改革、发展和稳定各项工作,政治生态不断向好,各项事业不断发展,为加快建成“四新恩阳”、争当建设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示范区排头兵做出了新的贡献。巡察中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关公镇:学习中央、省、市、区委重大会议和讲话精神不深入,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不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两个责任”履行不到位,监督执纪宽松软,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仍然存在;工程建设领域问题较多,财务管理问题突出;脱贫攻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一些政策执行打折扣。

  渔溪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扎实,执行民主集中制不到位,统筹发展民生工作有差距;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内政治生活不够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较为薄弱;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认识不够,监督执纪偏软;财务监管不到位,制度执行不严格,工程建设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区旅游局:思想引领作用发挥不够,旅游产业发展与“四新恩阳”目标定位和落实区委有关旅游方面的决策部署有差距;党建责任不实不细,工作推动不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监督执纪偏软,“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项目、财务领域监管不到位。

  万安乡:学习贯彻上级重要会议精神不到位,班子团结协作不够,联系群众不深入,信访处置能力欠缺,民主集中制坚持不好;党建责任意识不强,软弱涣散党组织整顿提升不到位,后备干部培养乏力;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不到位,干部违规违纪等问题时有发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重大项目建设监管不力,扶贫帮扶工作存在薄弱环节。

  下八庙镇:党委统揽全局能力尚需提升,区域经济发展不平衡,议事规则执行不严;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不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虚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项目领域存在廉洁风险,脱贫攻坚工作履职尽责有差距。

  区司法局:在指导全区普法工作上用心用力不够,推进“法律进乡村”全覆盖服务有差距,对司法所工作开展跟踪督促不到位;党组织活动开展重形式轻效果,指导党建工作不力,思想建设抓而不实;对党员教育监督力度不够,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扶贫帮扶工作不到位,财务管理有待加强。

  登科街道:贯彻落实区委决策部署不到位,执行扶贫政策打折扣,对征地拆迁监管乏力;重业务、轻党建倾向明显,党组织活动开展不规范,多以行政会议代替组织生活会;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纪律审查工作不规范;项目工程实施不严格,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审核把关不严。

  区经信局:传达学习上级领导讲话和文件精神不及时,贯彻落实打折扣,民主集中制作用发挥不充分,脱贫攻坚工作抓得不力;组织生活流于形式,对企业党建指导乏力;履行“两个责任”不到位,监督执纪偏软,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执行不严格;项目实施、资金拨付等重点领域存在廉洁风险。

  金汇公司:对下属企业管理不到位,大额资金使用未经过集体决策;党组作用发挥不充分,对下属公司党员教育管理不够重视;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廉洁风险防控机制不健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审核把关不严格,项目实施不规范,项目未经招标、超财评支付工程款、项目转包等现象明显存在。

  区委史志档案局: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有差距,个别班子成员担当意识不强,脱贫攻坚帮扶不到位;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力,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时有发生;财务制度不健全,财务管理较为混乱。

  区工商质监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偏差,对关键部位、岗位监管不力;党建工作责任落实不力,意识形态工作边缘化,组织建设不规范;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落实不到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现象时有发生;大宗物品采购及大额资金使用不规范。

  区商务局:党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欠佳,贯彻省市区委全会精神不到位,商务职能职责发挥不充分;党建工作“一岗双责”、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党的组织建设不够规范;执纪、执法履责不力,财务、项目管理不严,审计整改意见缺乏过硬举措,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

  区科协:民主议事决策不规范,常以行政会议代替党内会议,“末位发言”制度执行不好;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党内政治生活流于形式;党组主体责任落实不力,文件资料照抄照搬的现象比较突出;对科普项目实施监管力度不够,效益发挥差。

  区供销社:对中央关于供销合作社改革精神贯彻落实不到位,领导班子缺乏凝聚力,“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党建工作存在薄弱环节,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未压紧压实,文件资料照搬照抄的形式主义问题比较突出;财务监审不严,项目实施不规范。

  区委统战部:学习贯彻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班子整体活力不足,领导干部表率作用发挥不够,班子建设有待加强;党内政治生活不够严肃,意识形态领域工作重视不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存在差距,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视不够;财务管理不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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