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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恩阳】恩阳区纪委监察局关于7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浏览:15394次发布时间:2016-06-08 分享至:

为维护纪律严肃,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震慑,现将7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恩阳区九镇乡钟山寨村党支部书记李显清,违反规定伪造本村账务资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恩阳区石城乡民政办主任向仲玉、石城乡宝元寺社区熊继同,2015年9月,将宝元寺社区不符合低保救助条件的居民二人申报为低保救助对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恩阳区下八庙镇黄桷树社区居委会文书何先龙,在未取得规划审批等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对管辖范围内的老宅进行改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恩阳区玉山镇同乐卫生院院长陈益广,在任玉山镇天官卫生院院长期间,违规向职工发放补助费用、收取门诊诊疗费、采购办公用品,恩阳区卫计局给予陈益广记过处分。
5.恩阳区水务局饮水安全建设管理科科长邵斌、水务局职工向云,在2012年至2014年玉井乡水管站实施百胜供水工程(农村安全饮水工程)期间,向云提出采取虚构实施安全饮水工程的方式,违规在中央下拨的财政专项补助资金中虚报工程开支以偿还该项目前期设计费用,邵斌作为该项目实施监管负责人,不正确履行监管职责,未加阻止且同意向云提议并让其实施。邵斌受到行政警告处分,向云受到警告处分。
6.恩阳区食药局党组成员、稽查大队大队长杨洪浩,违反工作纪律,在未召开案件合议会且未经局长审批的情况下,擅自决定对违法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告知和行政处罚决定,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7.恩阳区下八庙镇畜牧站职工刘开坤,在未取得任何规划及建设手续的情况下,擅自修建住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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