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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廉洁恩阳】恩阳区纪委监察局关于6起典型案件的通报

浏览:16830次发布时间:2016-11-18 分享至:

 

为维护纪律严肃,强化警示教育,持续形成震慑,现将6起典型案件通报如下:
1.恩阳区花丛镇殷家扁村党支部书记张德昌、村主任杜先群,截留部分应发放给群众的C、D级地震维修加固资金用于抵扣道路集资款,分别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和党内警告处分。
2.恩阳区双胜乡东山村党支部书记许明元、村主任李德才,将发放给该村39户地震受灾户的救灾救助资金收回,平均分配给3组全体村民,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恩阳区万安乡盐井村村主任王军,虚报C、D级危房改造户,冒报芦笋种植面积,骗取国家专项补助挪作他用,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恩阳区万安乡盐井村村文书马彬,虚报贫困户,骗取国家专项资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5. 恩阳区万安乡唐家梁村党支部书记蔡礼伦,违规收取“建房户道路维护费”,用于村集体开支,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恩阳区兴隆场乡农业综合服务站工作人员喻志德,未按规定金额向群众兑现2015年度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造成不良影响,受到警告处分。
2016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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