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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纪委监察局通报5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例

浏览:14195次发布时间:2017-09-05 分享至:

  今年以来,恩阳区持续正风肃纪,大力开展扶贫领域问题专项整治,着力查处扶贫领域腐败案件。现将近期查办的扶贫领域违纪案例予以通报。

  1. 恩阳区群乐镇土城村党支部书记谢天金、村委会副主任陈代光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2015年至2016年间,谢天金和陈代光为偿还村组道路建设欠款和购买政策性农业保险,通过虚报手段,骗取地力补贴资金、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地质灾害避让搬迁补助资金,并用于支付该村组道路欠款和政策性农业保险。2017年8月,恩阳区纪委给予谢天金留党察看一年处分,给予陈代光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2. 恩阳区兴隆镇双石村党支部书记刘弟先违规申报贫困户的问题。2014年6月,刘弟先在该村贫困户评定工作中,违规将不符合建档立卡贫困户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凡某某申报为贫困户。2015年12月,在贫困户精准识别“回头看”清理工作中,未将不符合贫困户标准的城镇居民户刘某某和个体工商户凡某某予以清退。2017年8月,恩阳区纪委给予刘弟先党内警告处分。

  3. 恩阳区义兴镇南岩村原党支部书记向茂华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2012年7月至2016年4月,向茂华虚报该村洪灾房屋受损户骗取洪灾重建维修加固资金,套取2015年度农村C级危房改造补助资金,虚报退耕还林面积骗取补助资金,虚报耕地地力保护补贴面积骗取补助资金,套取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并将以上资金用于支付村级事务开支。2017年8月,恩阳区纪委给予向茂华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 恩阳区关公镇原添花山村党支部书记黎万军、村委会主任杨会鹏套取粮食直补资金、收缴群众款物的问题。2008年至2016年,黎万军与杨会鹏为偿还修建村组公路建设欠款与解决村组资金不足的问题,通过虚报粮食种植面积,套取粮食直补资金,收缴群众地震补助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补助资金、自然灾害救助金。同时,黎万军违规处置村集体资产,并违规操办升学宴,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2017年8月,恩阳区纪委给予黎万军撤销党内职务处分,给予杨会鹏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 恩阳区玉山镇太平村党支部书记吴映平、原村委会主任王三连截留扶贫项目资金、骗取国家补助资金的问题。2006年至2015年,吴映平与王三连等村干部为了解决村级资金不足问题,截留2010年扶贫新村项目资金,通过虚报“普九”化债骗取化债资金,虚报巩固退耕还林成果专项建设后续产业支出骗取专项资金,虚列公益林管护补助资金,挪用困难补助资金和救灾资金。2017年7月,恩阳区纪委分别给予吴映平、王三连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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