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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党委(党组)负责人签字背书 确保责任落实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浏览:5337次发布时间:2015-06-03 分享至:

 今年来,巴中市进一步厘清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和纪委(纪检组)监督责任边界,探索建立“五个清单”,构建“定责、述责、评责、督责、问责”的完整链条,推动主体责任落地。

  “责任清单”——定责

  探索建立“4+X”差异化的主体责任清单,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明确履行领导责任、强化组织推动、加强教育监管和保持清正廉洁4项“共性化责任”,各级班子成员明确落实分管职责、强化工作指导、加强日常监管和自觉接受监督4项“共性化责任”,同时分县区、分单位、按分工逐一制定其X项“个性化责任”,推进主体责任差异化、具体化。目前,市委书记已在市委中心组落实主体责任专题学习会上,分别与市委常委、县(区)委书记签订“4+X”责任清单,明确市委常委个性化责任共37项,县(区)委书记个性化责任共27项。

  “问题清单”——述责

  梳理分析巡视反馈、社会评价、监督检查、考核测评、案件查办、信访反映等方面情况,坚持问题导向开展述责述廉。今年初,市纪委全会通报了3个单位在落实主体责任、推进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23个问题,其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现场述责述廉,接受质询和测评,明确责任、传递压力,推动问题务实整改。

  “测评清单”——评责

  委托巴中调查队和市统计局,按照党委群团、行政执法、公共服务等类别独立设计测评指标体系,通过对照比选、择优选用,对5个县(区)、经开区及39个党委群团单位、44个行政执法部门、17个公共服务行业开展党风政风行风满意度测评,真正把责任落实情况的评判权交给群众。

  “考核清单”——督责

  根据各级党委(党组)年初围绕“担责任、强作风、优环境”作出的公开承诺事项,结合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及班子成员制定的X项个性化责任,按照县区、经开区、市级部门3类考核框架体系,分别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细则,实施差异化考核,刚性督促责任落实。

  “追责清单”——问责

  围绕经济发展环境、惠民政策兑现和干部作风等方面常态开展监督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视其情节分别落实“一案双查”、立案调查、公开通报等处理措施,实行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签字背书”,倒逼责任落实。针对正风肃纪“利剑行动”发现的“四风”、损害群众利益和干部作风等5大类238个问题,共立案调查16件、全媒体“阳光问廉”曝光8件,涉及的5个县(区)及12个市级部门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在全市正风肃纪警示教育视频会上“签字背书”。(四川省纪委)

阳光问廉全媒直播

阳光问廉直播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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