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锻造反腐“铁军” ——四川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纪实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浏览:5585次发布时间:2015-07-13 分享至:

 

  2015年7月1日,四川省纪委举办了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培训班。图为培训班开班动员会现场。胡古月 摄

  “2015年3月14日,船山区西宁乡纪委副书记、劳保办主任王强为其女儿操办满月酒,违规宴请乡机关同事20余人并收受礼金,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近日,四川省遂宁市纪委严肃查处并通报曝光两起纪检监察干部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典型案件,释放了“不回避、不护短”的信号。

  “纪检监察机关不是‘保险箱’,纪检监察干部没有天然的‘免疫力’,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不能有丝毫放松。”四川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王雁飞表示。

  近年来,四川省纪委通过“三转”,不断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提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着力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突出主责:集中火力惩贪治腐

  通过“三转”,把过去散开的指头收拢起来,聚指成拳,聚焦主业主责才真正有力度。

  2014年以来,四川省纪委严格落实中央纪委“三转”要求,聚焦执纪监督主责,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突出主业主责、上下基本对应、强化自我监督”的原则,坚持一手抓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内设机构调整的组织实施,一手抓市(州)内设机构调整的督促指导,做到上下联动、统筹推进。四川省纪委监察厅机关在机构、编制总数保持不变的前提下进行优化调整,纪检监察室由4个增加到9个,新设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执纪监督机构占机构总数的64%、一线办案人员增加103%。市(州)纪委监察局机关内设机构调整后,执纪监督部门占部门总数的66%、执纪监督人员占人员总数的65%,每个市(州)新增1至3个纪检监察室,调整后,纪检监察室平均数量达到5.1个。

  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省纪委监察厅参与的议事协调机构减少90%,真正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主责部门,切实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的职责,集中力量、抓牢主业,执好纪、把好关、问好责,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在做好内设机构调整的同时,四川划定责任边界,促进履职到位。在四川省委出台《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的基础上,省纪委于今年3月出台《关于全面落实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试行)》,分类细化了纪委、纪委主要负责人、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职责以及派驻纪检组、纪检组长的职责,使纪委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更加制度化、规范化。

  为使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能够心无旁骛地抓好主业主责,四川明确规定,各级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不分管所在地区或部门与主业无关的其他工作。制定《四川省市(州)纪检监察工作考核办法》,明确纪检监察机构考核评价、奖惩激励和责任追究办法,加大督查力度,确保各项主责不悬空,真正做到权责对等、失责必究。

  今年1至6月,全省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理群众信访举报32661件,同比下降18.4%;初核8809件、立案7943件、处分5073人,同比分别增长19.5%、27.2%、23.4%。

  多元培训:切实提升履职能力

  通过培训,提升履职能力,打造一支既能打“老虎”、又能拍“苍蝇”的过硬队伍。

  7月1日上午9点,能容纳300人的省纪委监察厅机关6楼会议室座无虚席,2015年第一期市(州)、县(市、区)纪委监察局领导干部培训班开班。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内举办这么大规模的市县纪委监察局领导班子成员培训,近年来尚属首次。

  专题培训、2015年巡视工作培训班、案件统计工作业务培训……类似这样的业务培训“练兵”,在四川省纪检监察系统并不鲜见。

  针对“三转”之后职能和人员调整,四川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培训工作和实战锻炼,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

  开展全员培训,四川省纪委将纪律审查工作纳入新任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必修课,培训结束现场进行测试检验;采取联合办学、委托培养等方式,组织全省纪检监察业务骨干集训,今年以来,共委托中央纪委培训中心培训47批382人次。

  注重在实战中提升能力。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组建由5652人组成的办案人才库,把年轻干部放到纪律审查一线锻炼,开拓干部工作视野,提高办案能力。坚持执行挂职锻炼制度,省纪委每年选派2名干部到县乡挂职,让干部在基层接受锻炼、提高能力、改进作风。

  在2012年开展能力素质、思想作风、基层组织“三项建设”的基础上,四川于去年6月制定《关于深化“三项建设”深入推进“三转”的实施意见》,持续推进活动开展,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三项建设”活动开展以来,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组织开展各类培训7931场次,培训干部32万人次。仅去年以来,省纪委就通过视频会议系统、现场培训等方式,培训2.7万余人次,今年内,还将举办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11期。

  严管队伍:创新机制防“灯下黑”

  今年1至5月,四川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87人,处分45人,在系统内部通报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警示,形成震慑。

  “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监督者、执纪者,必须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好的作风要求自己,约束自己。四川省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创三优、铸利剑、树新风”工作,从建章立制着手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监督管理,着力构建长效机制。

  实行纪检监察机关新进干部承诺制度。制定《四川省纪检监察干部公开承诺书》,全省4万多名纪检监察干部职工100%签订承诺书。把公开承诺内容作为纪检监察机关选人用人的重要考察标准,凡新进纪检监察机关人员必须首先作出六项承诺,签订承诺书,自觉践行承诺要求,做到对党忠诚、个人干净、敢于担当。

  借鉴巡视工作方法,注重发现和督促整改问题。2013年7月以来,四川在全省纪检监察系统持续开展作风巡察,内容包括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作风建设要求,以及重大工作部署、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干部队伍建设等情况。通过分级分类组织开展作风巡察,先后巡察1.27万个纪检监察机构,发现并纠正问题5285个。

  创新开展约谈工作,由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成员作为约谈人,与同级纪委委员、下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本级派驻(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了解约谈对象个人有关情况和履行职责情况,听取意见建议,督促指导工作,提醒和督促纠正苗头性问题。今年以来,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已约谈部分双派驻(出)纪检机构负责人、新任市(州)纪委书记、中央驻川机关和未设派驻(派出)机构的省直部门中的省纪委委员共44人。

  四川省纪委对近3年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和案件进行了分析调研,查找纪检监察干部的突出问题和履职监督的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制度机制。出台《关于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意见》,列出“十六个决不允许”的负面清单,以铁的纪律严格规范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行为。出台《全省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实施方案》,针对纪检监察工作运行的重点岗位和关键环节,梳理权力清单,寻找风险点,建立防控机制。完善纪律审查监督管理制度,加强信访受理、线索管理、案件调查、案件审理等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

  去年5月,四川省纪委新组建成立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将历年来涉及纪检监察干部的存量信访反映和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对反映比较具体、可查性较强的信访线索,研究提出处理建议,认真调查核实,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清除自身腐败,坚决防止“灯下黑”。去年,全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120人。今年1至5月,四川省立案查处违纪违法纪检监察干部87人,处分45人,在系统内部通报6起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例,强化警示,形成震慑。(何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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