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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财政局:严格“四权”强化权力监督制约

浏览:6970次发布时间:2015-12-21 分享至:

 

今年以来,恩阳区财政局以民主决策为核心,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纪检监督”的权力运行制衡机制,促进权力公开、公正、规范、透明运行。

一是民主确权。坚持集体领导与分工负责相结合,规范了班子议事程序,促使班子成员按照分工履行职责,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同时,定期对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的班子成员工作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估,对评估结果好的授权继续分管,评估效果不好的及时调整分工。

二是集体用权。凡本局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必须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到会方可进行。决策承办科室向会议作决策说明,回答会议组成人员的询问。决策事项的分管领导重点阐述意见,并提出决策建议。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并分别发表意见,主要领导根据集体统一意见最后作出决策。

三是严格控权。驻局纪检组全程参与“三重一大”研究、讨论、产生的全过程,确保各项决策不违反党的纪律规定。局纪检组长任组长,财政监督检查局、行政监察科为成员,每半年对机关财务收支情况开展一次监督检查,并向全局干部职工公开公示。

四是制度管权。制定了《恩阳区财政局主要负责人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的实施细则》,坚决按制度办事,用制度规范行为,以制度管人管权管事。

主办: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巴中市恩阳区监察委 承办: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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