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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专项清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恩阳区纪委监察局浏览:12510次发布时间:2013-06-14 分享至: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关于开展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专项清理工作的

   

 

各乡(镇)党委、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筹备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有关规定和中共巴中市纪委办公室关于转发《关于对贯彻落实习近平同志重要批示精神和中央及省委、省人民政府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等情况开展抽查的通知》(巴纪办〔201339号)的文件精神,我区将对修建政府性楼堂馆所情况开展全面清理,此次清理工作以全面自查和抽样复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请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要求,开展自查清理工作。区发改局筹备组要将近年来修建楼堂馆所审批情况进行统计并形成总结报告,针对此项工作建立完善监督长效机制,并将相关情况报区纪委。

  一、清理范围

  本次清理检查的政府性楼堂馆所范围是:用财政性资金新建、扩建、翻建、购置的机关办公楼、培训中心,以及以各类中心学院等名义兴建的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设施和场所。

  二、清查重点

  (一)20133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后是否有新批准或新开工建设政府性楼堂馆所。

  (二)20133月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并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在建项目以及新一届国务院组成前已批准但尚未开工建设的政府性楼堂馆所。

  主要清查问题为:

  1.已开工建设项目的审批和管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和建设程序;

  2.项目建设规模、装修及设备标准是否符合《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的各项规定;

  3.项目建设资金来源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4.建设项目用地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建设项目是否依法、依规办理用地许可、规划许可、招投标、施工许可等手续;

  6.是否存在违规新建、扩建培训中心问题;

  7.未开工项目的情况和处理意见。

三、填报办法

请各部门和单位将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清理自查基本情况表(见附件)打印两份并盖章或主要领导签字后于618日前报送区纪委。

四、填写要求

请各部门和单位高度重视,认真如实填写。各部门和单位应对所填报自查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618日前未反馈,视为无清查项目。(联系人:李虎东 15182798520  QQ21963579

 

附件:政府性楼堂馆所项目清理自查基本情况表

 

 

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2013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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