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恩阳区纪委监委公开通报7起扶贫领域违纪案件

浏览:128393次发布时间:2018-11-23 分享至:

  今年以来,恩阳区以整治基层“微腐败”为重点,针对扶贫领域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紧盯责任、项目资金、作风等关键领域,从严查处一批违纪违规案件。现将7起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1.恩阳区下八庙镇印盒山村党支部书记陈海峰、村主任李家宝违规收回群众危改补助资金和骗取补助资金的问题。2015年4月至2016年3月,陈海峰同志在担任恩阳区下八庙镇印盒山村党支部书记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收回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和虚报地质灾害避让搬迁户骗取补助资金,并用于该村村级事务开支。陈海峰和李家宝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恩阳区舞凤乡白云庙村党支部书记向承华、原村主任向继勇、村文书刘清凡违规收回群众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的问题。2015年10月,舞凤乡白云村为解决该村修建组道路资金不足问题,该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向承华、村主任向继勇和文书刘清凡商议决定,收回农户部分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用于修建组道路。后该村收回农户韩某某等11户补助资金并用于修建组道路整治开支。向承华、向继勇、刘清凡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恩阳区万安乡付家寨村党支部书记曹仕福违规收回群众扶贫连片开发补助资金的问题。2014年12月至2015年2月,曹仕福同志在担任万安乡付家寨村村委会主任期间,违反群众纪律,收回群众秦巴山区连片扶贫开发补助资金用于支付村集体开支,剩下的平均分配给村民。曹仕福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恩阳区双胜镇凤山村党支部书记郑尚国、原村党支部书记易守均、原村文书彭友国违规收回群众地震补助资金和骗取退耕还林补助资金的问题。2004年1月至2017年12月,郑尚国、易守均、彭友国三人商议后,决定收回群众地震补助资用于村级事务开支;同时通过虚报地震受灾户和虚报退耕还林补助户的方式,骗取补助资金用于村级事务开支。郑尚国、易守均、彭友国三人均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5.恩阳区渔溪镇后溪村党支部书记何承郁工作失职的问题。2018年5月至2018年7月,何承郁在担任渔溪镇后溪村党支部书记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该村贫困户何某某违规扩建房屋,并造成不良影响。何承郁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恩阳区渔溪镇箭弓村党支部书记刘传勇、村主任柯清芳工作失职的问题。2017年2月至2018年8月,刘传勇在任渔溪镇箭弓村党支部书记、柯清芳村主任期间,因工作失职,造成该村贫困户陈某违规扩建房屋,且陈某在不符合脱贫标准的情况下,该村违规通过其脱贫程序,并造成不良影响。刘传勇、柯清芳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7.恩阳区柳林镇檬子垭村党支部书李桂龙、柳林镇安办工作人员宋国茂违规收回群众扶贫补助资金的问题。2015年2月至2016年9月,宋国茂在担任柳林镇檬子垭村党支部书记、李桂龙担任村主任期间,为解决修建村组道路资金不足,二人与时任村文书柏某某(已故)商议决定,并收回扶贫补助资金用于村组道路建设。李桂龙、宋国茂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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