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廉洁恩阳浏览:0次发布时间:2015-08-21
今年来,恩阳区审计局不断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认真落实局主要负责人“五不直接分管”制度,做到“六明确”,进一步强化机关管理,规范机关日常管理行为。
一是明确局长不直管干部任免、聘任、人员调动等人事工作,该项职权一名副职具体负责。单位人员调入(调出)、奖惩、干部任免、科级干部提名推荐等事项,由分管领导提出,局党组召开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分管领导按流程具体组织实施,严禁任何形式的“个人说了算”。内部岗位人员调整,原则上实行竞争上岗、定期轮岗,分管领导根据集体决议,具体组织实施。二是明确局长不直管财务工作,确定由一名副职分管负责。财务支出审批实行分级负责和“会签制”,分管领导负责日常财务支出审签,把好财务支出关。单次开支5000元以内的费用支出,分管财务领导审签(需开审批单的先开具相关审批单);单次开支超出5000元的,经局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需开审批单的先开具相关审批单),由分管财务领导审签,方可开支。分管领导每季度向局内审小组、每半年向局领导班子报告财务收支情况,内审小组每季度向局班子汇报监督检查情况,年末,分管领导要将财务收支情况以书面形式向全局职工公开,并在公示栏公示。三是明确局长不直管行政审批工作,该项职权由局党组会研究决定一名副职具体负责,主要领导要加强对行政审批工作的领导和监督,但不得干涉行政审批具体业务工作。对行政审批过程中的重大问题,须经局长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四是明确局长不直管物资采购,该项职权由一名副职具体负责。物资采购由相关科室、直属单位提出计划需求,办公室负责汇总统计,一次性支出在1000元以下的,由办公室主任审核,分管办公室领导审批后由办公室直接采购;一次性支出在5000元以上的,由办公室负责统计后,由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所采购物资在采购目录内的由办公室负责向区采购管理办公室按程序实行统一集中采购,采购物资在采购目录外的由局党组集体研究确定采购经办人直接采购。所采购物资由办公室进行验收入库登记,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并做好领用登记。五是明确局长不直管工程招投标,该项职权一名副职具体负责。按项目立项要求应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必须报区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按程序进行招投标,实行公开、公开竞争,任何人不得插手和干预招投标活动;不需要进行招投标的工程,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确定施工单位。工程建设、招投标及竞价承包中的一些重大问题必须经局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招投标及竞价承包的方法、程序、结果第一时间向班子成员和全局职工公开。六是明确局长履行领导、监督职责。加强对班子其他成员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局长监督不力,应承担相应的领导责任,分管领导权力行使出现问题的,应承担相应的直接责任。
主办:中共巴中市恩阳区纪委 巴中市恩阳区监察委 承办:巴中市恩阳区纪检监察网络政务与电教中心
地址:巴中市恩阳区恩阳大道88号 联系电话:0827-3369223 投稿邮箱:422716464@qq.com 蜀ICP备13023018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