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廉洁恩阳浏览:0次发布时间:2017-08-09
今年以来,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持续深化正风肃纪,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坚决查处顶风违纪行为,务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落地,不断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为进一步严明纪律和规矩,唤醒党员干部党纪党规意识,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现将近期查处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一)区就业局财务股长何琳违规购买商业预付卡的问题。2016年6月至9月,区就业局财务股长何琳按照该局会议安排在采购端午节、中秋节工会会员慰问品时,违规将工会经费为该局职工购买商业预付卡,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二)区就业局工会主席李海履职不力的问题。2016年6月至9月,区就业局财务股长何琳按照该局会议安排在采购端午节、中秋节工会会员慰问品时,违规将工会经费为该局职工购买商业预付卡。该局工会主席李海在知晓上述情况后,未予以制止,也未及时整改,对此应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三)茶坝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斌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2013年至2015年,茶坝镇中心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曹斌,无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茶坝镇中心小学中层以上干部发放“班主任津贴”、“通讯费”等各项津补贴,在公务接待中购买香烟,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成区教科体局将其调离现工作岗位。
(四)登科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强违规使用企业车辆等问题。2015年8月至2017年1月,登科街道党工委书记陈强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长期无偿使用辖区内企业车辆办理公务,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另外,陈强还存在违反其他纪律的行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五)渔溪镇党委书记胡晓违规使用“专合”组织车辆的问题。2016年2月至12月,渔溪镇党委书记胡晓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长期无偿使用辖区内“专合”组织车辆办理公务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六)渔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伟违规使用“专合”组织车辆的问题。2016年2月至12月,渔溪镇党委副书记、镇长李伟利用职务上的影响,长期无偿使用辖区内“专合”组织车辆办理公务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影响,其行为违反了廉洁纪律,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以上6起典型案件的发生,充分说明我区个别党员干部纪律意识淡薄,对中央和省、市、区委要求置若罔闻、我行我素、顶风违纪。对这些案件的严肃处理,再次表明了区委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决纠治“四风”的鲜明态度和坚定决心。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刻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一、扛鼎责任担当。各级党组织要把全面从严治党作为强化政治担当、履行管党治党职责的关键性工作,在坚持中深化、在深化中坚持,驰而不息加强作风建设,坚决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各项纪律要求执行到位。各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带好队伍、做好表率。
二、深化纪律教育。要切实加强对本单位党员干部的教育,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教育,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贯彻执行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推进“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促使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规矩、改进作风、树好形象,增强抵制“四风”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三、逗硬执纪问责。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握运用好 “四种形态”,从严监督执纪问责,不断释放越往后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对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和“四风”问题突出的,将严肃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切实巩固全区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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