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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恩阳区反腐出新招:“一把手”不管人、财、物

来源:四川新闻网浏览:8797次发布时间:2014-04-22 分享至:

  四川新闻网巴中4月22日讯(杨建川 高志农)“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巴中市恩阳区纪委探索的一把手“五不直管”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在试行近一年后,即将在全区推广实施。

  4月22日,巴中市恩阳区纪委召开反腐倡廉工作新闻通气会,区纪委新闻发言人蒲素介绍了恩阳区今年第一季度反腐倡廉的相关情况。

  据介绍,恩阳区纪委积极探索对“一把手”的监督机制,合理分解了“一把手”高度集中的权力,防止权力集中易产生腐败的问题,将一把手从具体、琐碎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以便集中精力谋大事、抓重点、促落实。

  2013年6月,恩阳区纪委率先在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开展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工作试点。

  2014年3月,区纪委结合试点经验,拟定了《恩阳区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办法》,规定:一把手不直接分管财务、人事、工程项目、行政审批和物资采购工作,建立“正职监管、副职分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制约监督模式,形成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制衡机制;主要领导要强加对分管领导行使权力的监督管理;分管领导对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负责,按照法律法规和部门(单位)规章制度的要求和程序行使职权,主动接受监督。

  《办法》明确指出,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与大额资金使用,必须由领导集体研究决定,使重大事项的决策体现集体意见。

  《办法》同时明确,不直接分管不等于不进行管理,不直接分管更不是解除“一把手”管理责任。一般事务分管领导直接决定,重大事项班子集体决策;分管领导必须执行班子集体决定;分管领导要主动向领导班子汇报工作情况,重大事项班子集体研究决定前分管班子成员要提出建议方案。

  “该《办法》紧扣权力运行监督制约这一核心,针对腐败现象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重点对象和关键环节,不断健全制度机制,整合监督力量,目的就是要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从源头预防腐败的发生。”蒲素介绍说。

  目前,恩阳区委正在审定《恩阳区党政机关主要领导“五个不直接分管”制度的实施办法》,即将在全区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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